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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的百年探索及启示
来源:党委宣传部  |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2日 |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光辉旗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作为民主的倡导者、建设者、践行者和维护者,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筚路蓝缕,走出了一条在后发现代化国家实现有效民主的中国道路。民主从价值理念转变为扎根中国大地的制度形态、治理机制、工作作风和生活方式,贯穿国家治理全过程,浸透到人们的工作生活之中。

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回首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的百年探索,洞观西方发达国家的民主乱象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化困境,我们可以更清晰地认识中国民主制度发展取得的光辉成就,更全面地总结其中的经验启示,更有信心地走好新征程。

1.在革命进程中探索中国民主制度建设之路

近代以来,面对西方列强霸凌,中华民族展开了救亡图存的伟大斗争,民主、科学成为摆脱民族屈辱、实现国家富强的目标和路径。中国共产党就是在这场伟大斗争中诞生并发展壮大起来的。自成立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就将实现人民民主作为历史责任,并为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民主建设道路不懈奋斗。

中国共产党历史地选择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把现代民主理解为大多数人的民主,即不同于资产阶级民主和旧式民主的人民民主,并把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丰富民主制度形式和参与机制,发扬民主作风,激发了全党活力,动员了社会力量,提高了军队战斗力,从而在与各种反动力量的斗争中取得了最终胜利。

政权建设是民主制度的核心。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了苏维埃政权性质,即“中国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这是中国共产党设计实施民主制度的开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以“三三制”为原则的抗日民主政权。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建立的人民代表会议制,被誉为“把民主从过去少数人的权利,变成多数人能享受的权利”的真正民主。

民主需要民众的广泛参与。抗日战争时期,边区政府和各抗日根据地广泛开展包括选举在内的各种民主运动,创造了很多富有特色和成效的民主投票方法。对于识字者,采用写票法;识字不多的,采用画圈法、画杆法;不识字的,采用投豆、举胳膊等方法。这些民主措施激发了民众团结抗日的热情和力量。

民主应该是广泛而真实的。人民民主是各方面的,是政治上的、军事上的、经济上的、文化上的、党务上的以及国际关系上的。例如,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实行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成立士兵委员会,实行官兵一致和平等的政治工作原则,官兵、军民打成一片,大大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在革命即将取得全国胜利的前夜,毛泽东同志在延安回答黄炎培提出的历史周期率之问时,自信地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

2.新中国成立与中国民主制度的创建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革命胜利后,国家政权应该怎样组织?国家应该怎样治理?这是一个关系国家前途、人民命运的根本性问题。1949年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实现民主建政后,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标志着民主制度在新中国正式建立。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政治生活活跃,人民充满热情地投入各项建设事业之中,国家和民族的面貌焕然一新。到1956年,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基本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

在国家层面,民主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第一届全国人大产生后,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和协商机构继续存在,各民主党派继续发挥参政议政作用,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从制度上保障少数民族权利,促进各民族地区的共同发展,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建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由此形成了我国民主制度体系的基本格局。

中国共产党不断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以适应党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执政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抓好党内监督工作,加强党与群众的联系,党内政治生活空前活跃,实现了全党的团结一致。

3.改革开放与中国民主制度的完善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为标志,我国民主政治生活步入正轨,民主制度建设稳步推进。

从理论上廓清了对中国民主制度建设的认识。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发展民主政治、健全民主制度是一个长期目标,必须从国情出发,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合,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优秀成果,扎实推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坚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实行依法治国,实现民主政治运行的法治化。

地方民主制度不断完善。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改为人民政府,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经过对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历次修改,实现了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保证了城乡居民享有平等的选举权。

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渠道不断丰富。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是人民群众享有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基层民主作为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不断发展。群众自治、公民参与从农村向城市扩展,向社会更大范围扩展,民主内容不断丰富,民主渠道不断拓展,形成了包括村民自治制度、城市居民自治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内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4.新时代中国民主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改革开放进程中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新形势,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观念多元多样的新情况,世界范围内不同政治发展道路竞争博弈的新挑战,以及互联网技术带来的新机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动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治理效能。

中国民主制度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中国的民主政治制度是在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绝不能盲目照搬照套西方的评判标准。人民民主是全过程的民主,坚持系统观念,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形成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发展。探索实行“小切口”立法,在立法事项中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专题询问制度,创新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机制,健全和完善人大立法、监督制度。推动“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联络站在乡镇、街道全覆盖,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利用互联网完善和丰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机制。

确立了协商民主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特有形式的定位。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次地在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上稳步前进,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定位得到明确,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等逐步推进。

5.中国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启示

百年来,人民民主的有效性在革命、建设、改革等不同时期不断释放,成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支撑,充分印证了习近平总书记“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论断。人民民主的百年探索,给予我们以宝贵启示。

第一,党的领导是中国民主制度建设顺利推进的根本保障。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基础上建立的全新民主形态。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民主政治是一切国家形式的最终归宿,是国家的最终形式。但资本主义的民主制并不能治愈社会痼疾,“工人阶级一旦取得统治权,就不能继续运用旧的国家机器来进行管理”,必须“以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来代替”。在中国,这种新的国家形式就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新的民主形式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党的领导发挥着把方向、做规划、给动力的根本性作用。历史经验表明,坚持党的正确领导,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就健康顺利;反之就会遭受挫折和损害;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人民民主就充满活力,取得进展。正是基于这样的历史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自觉发挥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作用。

第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民主制度建设不断深化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治理的决定性环节,也是国家发展成就的享有者。在不同历史时期,人民的主体地位有不同具体表现,但从根本上说就是在制度上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发展权利。中国民主制度建设不仅要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为人民主体地位的实现和巩固创造物质条件,而且要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创造制度条件,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回应利益期待,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在各个领域凝聚治理合力,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难题。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越是发展的关键阶段,越需要高扬民主旗帜,推进民主制度建设,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为此,应坚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找准深化改革的重点和突破口,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将人民当家作主贯彻到国家治理全过程。

第三,中国民主制度建设要走内生—内源—内涵式发展道路。民主制度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构件,但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如果不顾本国国情,照搬他国的制度模式,国家治理绩效和民主发展进程往往会事与愿违,不仅不能实现实质民主,甚至导致政局动荡、加剧社会冲突。

在百年民主建设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善于总结经验、汲取教训,领导人民找到了将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内生发展道路,形成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优秀成果的内源发展道路,确立了不搞“大民主”,不搞“自由化”,通过推动民主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丰富民主渠道和机制,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在追求民主的过程中,实现了精神独立、制度自觉和道路自信。

第四,民主制度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贯穿国家治理全过程。民主从理念转化为国家制度并有效运转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逐步实现并完善的。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创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国家层面搭建起中国式民主的基本制度框架。改革开放以来,内容广泛的基层民主制度蓬勃发展,党内民主制度不断完善,明确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协商民主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由此,形成了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国家民主与社会民主、民主建设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相促进的中国民主制度建设路径。

在中国这样超大规模、内部多样、变革迅疾的国家中,要使民主制度有效运转起来,还要不断丰富民主机制,拓展民主渠道,创新民主技术,为各地区各层次各领域的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创造条件。在参与民主渠道上,各地探索了民情恳谈会、民主理财会、社区议事会、民主听证会等多种符合具体环境具体问题的有效参与形式。在民主技术上,实行了电子表决器等保护民主权利的措施手段,提高政务透明度,加强民主协商。这些机制、形式以及技术,将民主落实到国家治理的具体环节和细节之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参与感和政治获得感。

第五,民主制度建设要产生制度绩效,提高国家治理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中国民主制度建设不仅注重形式上的完备,更重视实质效果的体现;不仅重视民主参与的过程,更重视民主参与的结果;不仅重视具体个人可感知的结果,更重视整个国家和民族长远愿景的实现。因此,中国民主制度建设始终围绕着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目标逐步展开,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标准扎实推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民主制度建设的绩效发挥提出更高要求,对国家治理能力提出更多期望。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多样,不仅涉及物质文化生活,还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应当继续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创新民主技术,建设更高质量民主,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第六,民主制度建设是日常实践,应浸透到日常工作生活之中。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民主作风的培养、社会意识的改造,反对官僚主义、家长制、一言堂、特权思想,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民主工作作风,善于使用民主工作方法,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每个单位、每个部门、每个局部营造出活泼和谐、心情舒畅的工作生活气氛,使民主成为工作作风、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达到这个目标,不能用大搞群众运动的办法,而要用透彻说理、从容讨论的办法,扎扎实实、稳步前进地实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各项工作中践行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要求,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凝聚智慧和力量,把正确的意见和建议集中起来,作出科学决策。习近平总书记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多次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与支部同志面对面、心贴心,开诚布公、查摆问题。党内民主生活焕然一新,社会风气充满活力,整个国家积极向上,充分证明了只要人人起而行之,共同努力,民主制度建设就能深入透彻,民主之树就能根深叶茂。

(作者:杨雪冬、黄小钫,均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分别系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北京市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