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杂费收缴

时间:2019-12-23

来源:财务处


学杂费收缴及票据发放服务事项流程图

所需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所需提交材料

各部门需以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提供数据,财务处将纸质资料按年归档备查。各相关部门需提供的资料如下所示:

1.教务处:提供本科新生名单,包括学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学院/大类信息,班级代码等;

2.研究生院:研究生新生信息(硕士和博士),包括学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学院信息,培养类别等;

3.学工部:学生住宿公寓安排楼号以及当年军训服装费招标价格(提供合同复印件);

4.校医院:提供体检费及所需接种疫苗价格;学生医保价格收费标准。

5.信息化处:从迎新系统中,批量提取学生发票抬头信息,包括学号、姓名和发票抬头。

二、注意事项

1.各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应及时、准确,以确保学杂费收缴工作的顺利开展。

2.财务处将于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中告知其迎新系统发票抬头信息填列时间。因未及时填报、或填报错误而导致发票抬头信息要变更的,学生需前往财务处学费窗口现场申请办理。

三、该项工作负责人

陈雄飞 联系电话:8846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