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科研经费发票开具办理

时间:2019-12-23

来源:财务处


科研经费发票开具服务事项流程图

(1)开具普票和普票(免税)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资金往来收据


所需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所需提交材料

请登录【翱翔门户】,在推荐服务中选择【科研系统】,完成相关信息填写。

二、注意事项

1.在翱翔门户--科研系统--预借票据/开发票填写过程中应注意:

(1)选择【来款模式】:①先款后票(开发票),甲方先打款,老师办理来款认领后,再给甲方单位开具发票;②先票后款(预借票据),老师先预借发票,对方单位收到发票后,再打款。

(2)选择【票款类型】:普票、普票(免税)、增值税专用发票、资金往来收据。开具普票或普票(免税),须填写接收电子发票手机号和接收电子发票邮箱。开具普票(免税),须填写免税审核文号和批准免税金额。

(3)选择先票后款,须填写预计到款日期,限定180天内,甲方单位必须打款。同时也须填写预扣税项目号和【预扣税项目所属单位。

2.对于普票或普票(免税),在线提交开票申请后,财务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可收到短信和邮件提醒,点击链接可下载电子票。

3.对于专票和资金往来收据,在线提交开票申请后,需打印票申请单,至财务处科研财务科B119,领取纸质发票。

4.申请人需认真确认好对方单位开票信息、开票内容等,以避免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电子发票开具失败或作废。

5.最终办理成功以系统显示为准。

三、该项工作负责人

高福贵 联系电话:8849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