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教学计划变更申请

时间:2019-11-29

来源:教务处


所需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所需提交材料

二、注意事项

1.只允许调整未发生的教学周次的教学活动。

2.最终办理结果以教务系统显示为准。

3.每学期每个教学单位教学计划变更率(累计变更学时数/本单位教学学时数总和)原则上不应超过3%。

三、该项工作负责人:仇梦一 联系电话:029-8843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