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境外汇款申请

时间:2019-12-23

来源:财务处


境外汇款申请服务事项流程图

所需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所需提交材料

请登录翱翔门户--办事大厅--境外汇款申请,填写境外汇款线上申请表。

二、注意事项

1.境外汇款的标的仅限于非货物,如会议注册费、版面费、技术服务费、学费、差旅费、住宿费等。

2.境外汇款业务的办理周期为自提交网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

3.汇款申请书所填信息为银行开具《境外汇款申请书》的依据,确保准确无误。

4.汇款金额必须小于或等于合同/发票金额。

5.附件上传的资料包括“情况说明”(模板请点击下载模板)、“合同/发票电子版”。

6.审核通过后,盖章事宜及相关表单填写由财务处负责办理,申请人只需在做好网报后来财务处一次。

7.申请人在做网报时,需要在实际汇款金额的基础上预支400元(含固定汇款手续费200元,汇兑差额预交款200元),结汇后,财务处会将汇兑差额余款退回至原经费;在填写对公转账信息时,户名请填写“西北工业大学(资金性质:济困助学专户)”。

8.申请人来财务处提交网报时,需将网报单交至国际业务窗口(老校区交至办公楼B座117;长安校区交至翱翔学生中心一层),并在银行打印的《境外汇款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三、该项工作负责人

杨舟 联系电话:88460321